為什麼要關心「多久」:流程與時間點一圖看懂
下表是從送件到拿到註冊證的主要節點;實際日程仍會依個案(是否需補正、是否分割、指定項目清楚與否)而調整。
商標一旦「核准審定並繳費」,即公告註冊並發給註冊證;公告後他人得於 3 個月內提起異議,但不影響你已取得的註冊效力。
節點 | 一般案件預期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提出申請(取得案號) | 即日 | 送件完成、取得案號 |
程序+實體審查 → 第一次審查通知 | 約 8 個月 | 可能是核准、程序補正、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。 |
核准後繳註冊費 → 公告註冊、發證 | 依繳費與作業期程而定 | 送達核准後,先繳費才會公告並發證。 |
公告後異議期間 | 公告次日起 3 個月 | 任何人得於期限內提異議。 |
一、一般審查:多數企業適用的常態路線
時間:TIPO(智慧財產局)公告之處理時限為8 個月(至第一次審查通知)。
流程:程序+實體審查 → 收到核准/補正/先行駁回理由 → 若核准,繳註冊費 → 公告註冊並發證。
可能延長的情形:指定商品/服務名稱不明確需要補正、與在先近似需說明、圖樣或非傳統商標需補證等。
情境小例子
新創 A 送出一般申請,指定第 30 類「咖啡、茶」等通用而清楚的名稱。若無補正或近似問題,通常約6-8個月時便會核准,完成繳費後即公告註冊並發證。
二、加速審查:有「即時取得權利」必要時的快車道
時間:立案後 2 個月內原則上會收到第一次審查通知(核准/程序補正/先行駁回理由)。實際仍視個案複雜度與是否需補正而定。
費用:除原申請官費外,每類加收 NT$6,000 的加速審查費。
申請時點:取得案號後、收到第一次審查通知前提出。
適用型態(重點白話版):
類型一:申請案「全部」指定商品/服務已實際使用或已作相當準備。
類型二:申請案「部分」指定商品/服務已使用或準備使用,且具有商業上必要性與急迫性(如遇第三人未經同意使用、收到侵權警告、即將上架或參展且已有合約等)。
常見被退件或拉長時程原因:證據不齊、指定項目過寬不明確、非傳統商標需補強識別性、同時涉及爭議案件等。
情境小例子
品牌 B 下月即將上架並與通路簽約,對主要商品已完成包裝打樣與上架排程,可準備實際使用或相當準備的證據,加附通路合約,申請加速;原則上可在2 個月內收到第一次審查結果。
三、一般 vs 加速:條件、時間與成本快速比較
比較面向 | 一般審查 | 加速審查 |
---|---|---|
第一次審查通知 | 約 8 個月 | 立案後 2 個月內(原則) |
額外費用 | 無 | NT$6,000/每類 |
證據需求 | 不強制提供使用/急迫性證據 | 需證明「已使用/相當準備」;類型二另須證明急迫性(如未經同意使用、侵權警告、上架/參展合約等) |
申請時點 | 送件即進入審查 | 僅能在第一次審查通知前提出 |
風險與注意 | 名稱不清、近似在先、非傳統商標常需補正 | 證據不齊或不合要件,不退費且回一般時程 |
(資料來源:TIPO 公告之處理時限、程序說明與加速審查作業程序) tipo.gov.tw+2tipo.gov.tw+2
FAQ
Q1:最快多久可以「拿到證書」?
核准後需先繳註冊費才會公告並發給註冊證;是否加速只影響你第一次審查出結果的速度,不是保證更快拿證書。實際取證時間取決於是否核准與後續繳費與行政作業。
Q2:加速審查會不會比較容易通過?
不會。加速只是加快出第一次審查結果,並不降低實體審查門檻;且官方明確表示實際時程仍視個案複雜度與補正而定。
Q3:我適合申請加速嗎?要準備哪些資料?
若你已在臺灣實際使用(或已完成行銷、合約、樣品、廣告等相當準備),或面臨急迫性(他人未經同意使用、收到侵權警告、即將上架/參展且已有合約),較符合加速要件。請檢附能看出商標、日期、使用人的證據。
給剛起步的企業主的建議
時間是佈局成本:若預計檔期上架、參展或招商,請倒推 8–10 個月提早送件;遇急件再評估加速。 (一般時程依 TIPO 公告 8 個月為基準)
名稱與分類越清楚,來回補正越少,整體就越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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